你好,关于强奸案我想了解一下可以解答吗?
发表于 2021-04-16 10:57
向TA提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您是代理抚顺邹某强奸案中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吗?有一宗民商案件要咨询。
刑事诉讼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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