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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加工熟食个体户,2018年9月购一批牛肉类原料,刚做不太懂,有索取检疫证明。原料到后几天食药监来做过检查,并留记录内容一致并签字。因生意不好,遇疫情,停着,原料过期后放在冻库一角。2020年6月,市监局来检查看到是英文标签,要再次提供证明,我把之前的检疫证明拿给他看过后,说少了检验人的盖章,还要海关检疫证明和报关单。我找冻品商户再次索要,因太久,他提供过来的对不上,原料被扣押走,市监局把案件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移交给公安局治安大队,8月叫我过去询问,当时我没说,9月就对我讯问,我说了我当时在市监局检查的时候就马上提供了索要到的票据,是哪里买的,然后把我放了。2021年3月公安又把我叫去询问,然后调出我之前的销售记录问我是不是还有其他购买他那边的没说,我说都说了只有这么多,然后要我签字。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会有责任吗,为什么查这么久呢?

湖南-怀化 发表于:2021-04-18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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