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是物业从业人员,将未交付的房子租给地产施工单位住两个月,并微信添加施工单位化妆业主收取两个月房租。此事被未交付房子业主知道以后找到公司,公司要求我认损,将1万块钱房租交到公司账户,2万块钱后期维护此户业主的认损金额也交到公司。施工单位已在当天搬离房子,房子为毛坯房,并未造成房屋破坏。业主那边公司领导已去赔礼道歉,业主目前未提其他要求。请问,我这一共3万块钱应该交给公司吗?能否认损2万的费用不缴纳,只缴纳1万的房租。公司说如果老实缴纳所有费用,可以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不配合缴纳,要开除我,并移交公安局处理。

山东-青岛 发表于:2021-04-27 17:37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青岛律师为你服务

刘海律师

蒋春宁律师

马炳超律师

郭丽萍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