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的纠纷问题
发表于 2021-07-29 15:53
向TA提问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应当对股东承担损害责任而与股东发生的纠纷。所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
发表于 2021-07-29 16:41
向TA提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至少应该有两个人,两人以上共同经营一项事业都难免产生矛盾和利益冲突,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一样,坦诚友好协商应是化解股东权益纠纷的最佳方式,然而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以协商方式解决,那么诉讼或者仲裁就是不得已的选择!首先,作为公司的股东,我们应当对公司的股权予以确认,投资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基础股权确认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股东的身份。第二点股东的知情权和分配权,任何一个公司均有一部分股东相对弱势,如小股东或者其他对公司失去实际控制权的股东,他们的权益基础就是支持权,权益的最终实现方式是分配权。股东知情权体现在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当然股东也不能滥用其权利。比如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说明其正当目的。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四条
我5月底申请开具发票,拼多多商家一直以财务不能开具为由,拖到了现在请问我该怎么解决
法律顾问1位律师回答我5月底申请开具发票,拼多多商家一直以财务不能开具为由,拖到了现在请问我该怎么解决
法律顾问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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