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没有欠条,需要去被告人户口所在地诉讼吗
管辖法院原告就被告为原则,但有例外情形。经济纠纷具体看“纠纷”产生的案由,借贷经济纠纷、因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管辖法院有区别。
发表于 2021-05-06 09:10
向TA提问可以向被告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