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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第3年转院去外地治疗共累计1年,用人单位和医院2次盖章同意,并经省社保中心审核同意报销医药费。医治不好出院,用人单位收到患者申请报告,没有落实工伤岗位半年,这1年半时间单位算工伤患者为病假,扣除工资总额十几万。即使后来回单位上班,也故意挤兑你,安排你做挑战不可能的工作岗位扣钱。现请求法律帮助

浙江-丽水 发表于:2021-05-2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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