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逃避
发表于 2021-06-01 09:59
向TA提问1、对于欠债不还的,要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就丧了诉讼权。(《民法典》第188条)
2、法院受理后 ,第一次是调解,如果债务人不来法院,那么就是调解失败。
3、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法院会发出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即使债务人不来法院,“缺庭”也不会影响判决,法官会把判决书寄给债务人,判决书会告诉他什么时间必须要把钱打到法院的账户。
4、如果到期债务人不打钱,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数额大的话会查封固定资产,数额较小会冻结所有银行卡,所有的银行这时是“只能进不能出的”。
可以委托后法律函,或者起诉至法院
对方欠钱不还,只有他的名字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都不知道。能起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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