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是一家民营非盈利机构培训学校的合作老师 我们培训的对象都是待业无工作者 在一次培训过程中有一学员带小孩 因没有看管到位 结果意外坠亡 我们所在的上课地点 是社区大楼的其中一房间 小孩坠亡的地点在我们上课教室对面一房间 房子存在安全隐患

安徽-合肥 发表于:2021-06-08 17:34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合肥律师为你服务

江海俊律师

许文春律师

夏明志律师

常世界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