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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宅基地有土地证,房屋是上世纪80年代建造,至今破旧不堪,属危房,当地政府在2008年已经做出搬迁安置(本人住地属政府规划用地,据说要整体搬迁),但至今未兑现,可是房子已经不能住人,多次上报报建未果,但是人总的要有地方住,就把破败不堪的老房拆了建新房,将来若搬迁真正落实了,能以现新房为准得到赔偿款吗

海南-海口 发表于:2021-06-29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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