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男方结婚11年了,在05年时离婚了,育有一子。后因为孩子在08年又复婚了,复婚有一个月他就有家暴,在这之前也曾有家暴行为,这次有报警,后来就分居,19年3月去日本打工,今年6月份回国,现在发现在分居期间他有带女人回家,请问我想离婚的话,怎么才能得到赔偿,他出国赚的钱我能分到多少,法院会怎么判决?谢谢
发表于 2021-08-03 17:02
向TA提问注意搜集有利的证据,他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需要向法院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录音对话录音行吗
婚姻家庭3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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