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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于2018年和人合伙购买了一辆水罐车,双方各占一半股份,并约定我为合伙车辆的驾驶员,约定司机工资每月7000元,并且人工工资每年年底必须结清,现2018年帐目全部结清,他还欠我元,并且他给我写有证明,证明2018年他还应该给我元,现他己退出,可就是不给我钱,我于7月2日起诉止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7月26日案件到达快裁组调解,可对方说证明他不认,法院无法调解,请问我该怎么办?

新疆-克拉玛依 发表于:2021-08-04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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