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我司委托一家上海机电设备按装公司负责新厂房的空调系统,采购设备、安装全由其负责。但至今没有达到我司的温度要求,我们生产产品(密度表)规范硬性要求表必须在20度正负1度范围内调试检验,实际检测这家公司提供的空调设备温差在正负2度范围,经过多次协调整改,始终达不到我司要求,给生产带来严重损失及市场质量风险。查看空调说明书,设备出厂参数就是正负2度的控制精度。我司想请专业律师给予指导控诉这家机电设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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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11 16:44
向TA提问请阅读合同并向对方提出整改通知书,如对方拒不配合,建议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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