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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我是沈阳人在2000年与无锡同学一起做公司,他家有三处回迁房,回迁时是清水房我母亲与同学的母亲商量孩子要在无锡安家如果若卖给我们就要好好的装修一下,当时他母亲说这孩子就当是自己的儿子一样行,这处房子是95平方米,进行装修大约花了8万。在2016年8月甲方因急需用钱主动提出要将房子出卖问我买不买,如我不买就卖给别人,当时就答应了买,当时市场价在28一30万元左右,双方有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售价28万多所有附本都有,当时无法过户。在2018年12月甲方提出要买回此房,我在2016年10月已经结婚了不能卖,卖了没地方住,他们采用危协逼迫手段将房子以30万元买了回去,当时市场价在90一100万元,买回时没有签售房协议,只写了一张收条30万元。协议中有条款规定若甲方违约按售价的三倍价格赔偿给乙方,想咨询律师不卖了就收回算违约行伪不?能否挽回损失?是否可以起诉

辽宁-沈阳 发表于:2021-09-3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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