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误工期限是多少?
发表于 2021-11-22 15:37
向TA提问对于误工期限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程集镇派出所所长收及个人鉴定委托的司法鉴作主要证据,这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刑事诉讼3位律师回答你好,请问牙齿被对方打掉两颗,已经在做司法鉴定,后续我们该怎么办
法律顾问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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