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2020年12月21日与青岛一公司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从西班牙进口猪肉,协议规定发货时间不晚于2020年1月30日。但是时间进口时间拖到2021年年中,所以导致猪肉价格下跌、协议规定进口外商名字,和实际进口不符。提单和船公司已查明。我们如果告对方违约要求赔付我们的损失,可以吗
发表于 2021-12-21 11:47
向TA提问具体看合同,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按合同协定的赔付。
2012年买的进口设备,现在知道是走私进关的,质量有问题,如何维权
毒品犯罪2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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