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子公司下属不少门店出售未经过或相关部门,神帝的杂交水稻品种甚至公开经营,抄适应区或范围的品种,在该公司缪政销售点发现该店出售的杂交水稻种子AB AB均没有通过品种身体,试问该店是否违法?若违法,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22-06-01 16:43
向TA提问你好,是违法的,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
应当审定的林木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作为良种推广、销售,但生产确需使用的,应当经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
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
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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