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原本共同开办了一家加工厂 是3年前从别人处转过来,我和双方各占50%比例 今年年初 对方提出散伙,我来接手, 双方口头承诺退出加工厂 并退出该加工行当 而手写协议 就简单的写了一份转让金额,就写成了转让程序 现在对方在我附近几公里新开了同一类型的加工厂 严重影响我的业务 补充说明 当时完成这转让时 只有2个人在场 没有第3人作证 不过转让金额是远高于3年前从别人处转过来的价格 在机器设备等贬值情况下 还高于3年前的转让费 可视为作为对方退出该行当的补偿 协议上有手写一句后一切事宜与对方无关,由我一力承办 请问这份协议 我可以上诉对方吗 上上诉对方 不守约定 另开加工厂吗
发表于 2022-07-14 15:03
向TA提问你好,据你表述,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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