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在公众号里把收取清掏下水马葫芦的收取情况,就是交费,没交费和有不同意见而没有交费的公布于众,这种做法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对个人有损害名誉的嫌疑?
发表于 2022-08-03 13:42
向TA提问你好,可以公示,如涉及社区公共收益,财务收支状况,活动费用等,都是需要公示的。
这是一个居民下区的下水马葫芦的清掏事情,不涩及社区的问题,收的费用就是用于清掏该小区下水马葫芦用的。
这是一个居民下区的下水马葫芦的清掏事情,不涩及社区的问题,收的费用就是用于清掏该小区下水马葫芦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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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回答了一个问题,关于这样公示对个人的声誉是否会造成损害?请求律师能够给以解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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