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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在校学生,一年级女生在学校大课间与二年级男生相撞,导致脚踝两处骨折打石膏固定,第五天开始回学校上学,期间需要打车产生的交通费由谁来承担?可以让对方承担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和规定? 谢谢

黑龙江-鹤岗 发表于:2022-08-31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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