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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父亲(非农) 母亲(农业) 大姐(非农) 二姐(农业户口) 本人(非农)母亲2017年去世,2019年农村老家宅基地(母亲名下)房屋置换楼房,宅基地700平米,政策每亩补偿金30万元,置换楼房未见现金,而是抵楼房款,我们夫妻二人搭了20多万全款购置了楼房82平米。(700平米的补偿款+20万现金)楼房装修我们花了7万,给父亲居住,置换的楼房在我名下,但房本还没下来。现父亲提出要将老家宅基地置换房屋补偿款进行分配。父亲,我,妻子,儿子,大姐,二姐每人5万。.我的想法是不分,将来父亲养老由我承担。问:1.如果按父亲的分配方案,我是否可以要求两位姐姐,如果将来父亲生病等情况要求她们按比例承担费用?2.因宅基地补偿款当时我们未见现金,我们又搭了20万买了楼房,是否能以此为理由不分此款或者等老人百年后再进行分配?

天津-和平区 发表于:2022-09-06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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