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笔民间借款纠纷,法院巳判。借款为20万,利息每月付8000元。付了8个月之后,再也付不起,停付了。五个月后对方起诉了,判决书下来之前已离婚。款前妻不知道,也没签字,也没用于生活费用。现在法院执行要前妻腾房出来,因年限有九年了,该怎么做。离婚时两小孩都没法定年龄,所以房子协仪离婚时,给了两小孩。当时按期没付清,没有过户。执行局腾房,房子可保住吗?前8个月付款元,后来又执行局执行了两次元。实际已付款到借款方有元。现在执行局要我付元,可保住房子。房子价值178平米,约元。请问我要怎么维权?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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