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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异,把我判给我母亲。后来父亲在世时有笔借款,是以给我买房子为借口,向人借款,当时我并不知情,在我父亲住院期间,借给我父亲钱的人,来要钱,然后我父亲说是为我买房子借的钱,然后我给那个人写了一个字条。具体忘记了,大体是如果为我买房子借钱的话,钱我还。没过几天我父亲就去世了,在我父亲跟我说的地方,没有找到所谓给我买的房子。实际上就根本没给我买房子。我父亲在世后我也没有继承任何遗产。后来借我父亲钱的那个人,拿着我写的字条,去法院把我父亲后找的老婆和我一起起诉了,法院把我的银行卡冻结。判决书十年前的,请问这个事情,我可以再申诉吗。

现在被执行,还可以申请执行异议吗,要是可以申请的话,如何申请的
辽宁-本溪 发表于:2023-06-2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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