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月2日我在一家一乙医院开始上班,同时签订了试用期合同,7月11日我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当时就让我直接走,不用接着上班了,同时让我于12号下午领取工资,因为工作期间,我发现公司有拖欠工资现象,于是我12号上午准备先去问问,老板的答复是下午打电话给我,我再去。下午我一直在家等电话,等待无果。我发送消息询问,对方回复(这两天没收入,周末联系),同时告诉我先办理离职再找老板要工资,我现在想询问的是,1.我先办理离职,对方如果不给工资,我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2.我办理这个离职手续对我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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