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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付款(有发票)1.4万元购买了益盟公司(上市公司归上海证监局监管)的炒股软件,他发给我的是免费版(一文不值)并3年不肯退款(目前仍在合同有效期内),已构成欺诈行为(证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骗取消费者价款,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属于欺诈行为”。 我举报到上海证监局后,接到红头文件回称:经研究,现告知如下:对于您反映涉及我局监管职责的举报事项,我局将依法开展相关工作。特此告知--上海监管局办公室盖的章。(即告知我已正式立案了)。一周后,自称是办案员的打电话给我称:你举报的是欺诈案,不归我们管辖。特此告知,会书面回复给你(但是至今没给我书面回复),不知这是个人意见,还是监管局意见,是否违规,不作为?据此,我准备向国家监察局举报上海证监局不作为,为此特此咨询可以举报他们不作为吗?怎么写举报信?如果需要请律师,发生的所有律师费,我愿意承担。

上海-黄浦区 发表于:2023-08-06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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