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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2006年到一家央企电力设计院社保的,当年签了一份一年期的聘用协议后,后来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也未给我办理社保,在201年的时候让我和武汉起点人力资源公司签了劳务协议,也未给我i我办理社保,到2022年6月的时候设计院科主任通知说给我毛社保,因为年龄问题,不好办理,协商从工资里面补偿一点,但因为补偿金额产生差异,为解决。到2022年10月18如科主任通知不用社保,也没补偿了,和院法务部沟通,不承认劳动关系,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在设计院的上班时间应该怎么算,有必要把起点人力资源公司作为第二被申请人一起仲裁。

湖北-仙桃 发表于:2023-09-1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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