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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本人(甲方)委托中介公司(乙方)办理向银行申请房产抵押事务。合同内容为向银行借款500W 中介收取10%手续费。同时向乙方借款25W(10w为押金 当时说明不办理就不退 实际到手15W) 用于资金周转 待银行放款后归还 不收取利息。同时将本人的证件(产证户口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给到乙方 银行放款后归还。目前3个月过去 未能成功办理银行贷款 不想和乙方继续合作。乙方需要我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后方可归还我的证件 我的诉求是只归还借款本金 不归还任何产生的利息。

上海-黄浦区 发表于:2024-06-30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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