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次为咨询交通事故赔付问题,事故地为江苏宿迁,甲方机动车与我方(53岁,女)非机动车碰撞,经事故认定书确认甲方全责,经医院诊断报告确认我方肋骨断一根,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11天后出院,医嘱要求修养两个月,每个月定期复查。我方主要从事简单工作。每日约150元收入左右,有简易记工记录,现金月结无银行收入记录。想请教咨询哪些方面可以申请赔付,是否有标准可以参考,谢谢。
发表于 2024-07-02 16:55
向TA提问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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