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孙女,大儿子,有土地使用权有地补,奶奶去世,爸爸去世,二儿子去世,请问二儿子媳妇能补偿钱吗?这地补和包出去的钱应该给谁
首先需要明确土地的性质,一般农村土地主要分为承包地和宅基地。以下是不同土地性质下的分析:
承包地
地补和承包收益归属:如果土地是承包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奶奶、孙女、大儿子作为家庭成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补。奶奶去世后,在承包期内,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享有,地补也应归剩下的家庭成员,即孙女和大儿子。
二儿子媳妇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二儿子媳妇不属于该承包户的成员,在没有特殊约定或其他合法情形时,二儿子媳妇不能直接获得地补和土地承包出去的钱。但如果二儿子媳妇在二儿子去世后,对奶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等特殊情况,可能会适当分得部分收益。
宅基地
地补和相关权益归属: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地补通常会在房屋存续期间,随房屋的继承情况而定。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遵循 “地随房走” 原则。若奶奶没有遗嘱等特殊安排,按照法定继承,奶奶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爸爸和二儿子去世后,他们应继承的份额可能会发生转继承等情况。
二儿子媳妇的情况:如果二儿子媳妇对奶奶的房屋有继承权(比如二儿子先于奶奶去世,二儿子媳妇对奶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在继承房屋后,可基于 “地随房走” 享有宅基地的相关权益,包括在房屋存续期间可能涉及的地补等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土地包出去的钱,如果是在奶奶去世后,且是基于对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等产生的收益,二儿子媳妇作为房屋继承人之一有权参与分配。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