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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2日下午四点半左右,在深圳福田一家美容院做美容项目,因该院员工操作不当,其刷酸浓度过高导致脸部产生剧烈刺痛,持续1到2个小时,期间不断敷冰面膜,生理盐水以及让我自行冰敷。回到家后症状开始加重,发现较大脸部面积受伤,其两颊,额头和下巴红肿刺痛,流黄色组织液,急忙预约于23日上午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为面部化学性灼伤伴随感染。 现阶段在与美容机构进行协商,主诉为退款,相关医疗补偿,交通费,误工费。但美容院拒绝赔偿某部分的费用,无法协商

广东-梅州 发表于:2025-03-17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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