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吉林长春的原告。我有两个案件。第一个:十年前女朋友,我们没登记没领证,她利用公司她的法人身份注销原公司网银,新申请网银,在银行仿公司老板我的签字,从2017年以后陆续转走公司账户到账款91万到她个人账户,另转约40万到公司加油卡里。证据是银行转款记录和仿签字单据。第二个案件:2021年年底长春绿园区法院判决,借款人需偿还我本金22万元,再加还双倍利息,2022年申请过强制执行,没执行回一分钱,现在已经终本状态,本金加利息,现在约40万了。如果您有兴趣合作,怎么收费和合作方式?
第一个案件,可刑事报案,涉嫌公司人员挪用资金罪;可民事,以公司或股东名义起诉侵权
第二个案件执行案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对方处于失联或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只有限制消费上失信名单的措施,如果可到案的话,可以申请拘留等措施,督促其还钱
以上案件的具体操作选择,可进一步联系沟通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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