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叫陈腊英,女,七十七岁。 1968年九月毕业于江西抚州师范,并同时分配在江西抚州崇仁礼陂镇中心小学工作,后因洁结婚后爱人单位领导为照顾工程技术人员便把我调入爱人所属工厂工作,因厂规模不大,所以职工子女就在当地公办学校读书,我便由厂派往当地学校教书,中途没间断一天,真至2002年退休,一直工作是教书,工资待遇是厂职工待遇。我一心埋头工作,不知后面有政策可轻编,导我知道后已晚了,和我同样情况的俩个女老师在没来政策之前就开后门转了编。 我也有教师证,这种情况能享受教师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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