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你好。目前离婚半年,儿子十个半月,由于住的很近,相隔180米,当初协议抚养权给了男方,我随时可以探视孩子,并且可以把孩子接回来居住,但是由于孩子小,后协商改为每周一天,但是每次接孩子都会受到各种理由推脱。后来更以吃辅食为由只让接半天。这几次,直接说没空或者说周末爷爷奶奶带走了为理由不让见面。我说我可以去家门口接,也遭到了拒绝,由于孩子太小,强行上门害怕引起纠纷吓到孩子。现在的情况,我是起诉探视权妥当还是要求变更抚养权妥当?

湖北-孝感 发表于:2025-06-12 15:35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孝感律师为你服务

冯云峰律师

詹志刚律师

陈俊律师

刘浜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