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人在单位上夜班,上班期间突发脑干出血,公司说没有责任,对吗
非职业病,那就没责任。有医保的话,走医保。一般情况:如果员工突发脑出血不属于工伤,公司通常没有直接的赔偿责任,但有以下义务:
提供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公司应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相应期限的医疗期,一般为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
支付病假工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应当按法律规定为职工缴交社会保险。
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在医疗期内,公司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特殊情况: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员工突发脑出血后相关医疗费用不能通过医保报销,公司需要赔偿员工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医疗费。
是否算工伤
视同工伤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例如,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这种情况可认定为视同工伤。
一般不算工伤的情况: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出血,但经抢救后超过48小时死亡,或者病情好转后康复,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脑出血通常属于自身疾病范畴,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老人现在处于什么状态?工作性质如何?
已满60周岁吗,开始领退休金了吗,详情可以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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