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伤者行人,腿脚趾骨折 医疗费6114.80—垫付6000=114.8 护理费2*150*19=5700 伙食费100*19=1900 交通费570 营养费380 后续治疗费1000 共9664.8,车方垫付549.3元,剩余9115.5划伤者,如无异议再指引签名。 对这个赔付方案不满意 医院开了三个月的休养期都没有赔 他的方案只是赔住院期间的
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稍后跟你电话联系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和车主要求按照鉴定的误工三个月赔偿
具体工资水平如何呢,可以了解一下吗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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