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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伤者行人,腿脚趾骨折 医疗费6114.80—垫付6000=114.8 护理费2*150*19=5700 伙食费100*19=1900 交通费570 营养费380 后续治疗费1000 共9664.8,车方垫付549.3元,剩余9115.5划伤者,如无异议再指引签名。 对这个赔付方案不满意 医院开了三个月的休养期都没有赔 他的方案只是赔住院期间的

广东-茂名 发表于:2025-07-16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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