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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带妈妈出小区,大门可能有前人路过,当时敞开状态我们匀速通过,门突然合上将我二人摔出。事发后我先在附近社区包扎外伤未第一时间拍照留存,但是现场有小区物业工作者目击,在听到惨叫后第一时间现场处理,妈妈无明显外伤当时看我伤势明显选择隐忍先处理我的问题,次日肋骨疼痛难忍后复查确认挫伤骨折,撞碎了3500元的玉镯,简单包扎完我的外伤后去物业反馈,要求处理并存有录音。录音内容包含物业当事人口述“摔的很严重,看着都觉着心疼,但是大门设计就是一人一闸,出门不按闸,说的难听点相当于闯杆,骑车到那但凡捏一下刹车都不会这样。赔偿顶多赔点安抚费,全赔可以说基本上是不可能,大门有感应装置,但是他有个缓冲,那一下就是比较寸,这不好说”我的主观表达“大门应该设有感应装置,而不是像个铡刀,门如果是关闭的情况,我肯定会按闸,要不也出不去门,问题是当时是敞开的状态,谁会刻意再去按一下,被物业大门致伤并且有财产损失,是已定的事实”物业经理次日出面协商,只能在百元范围内医药费双方承担赔偿,建议我方报警,报警后查阅监控确定3点,1.出行时大门确认敞开状态2.我虽电车载人但无明显过错导致摔倒3.确定在大门口突然倒地

河北-石家庄 发表于:2025-09-0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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