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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您好,我卖了套3楼房子,该房是带租出售,8月3日签合同,9月22日楼下领居漏水,物业来修,发现问题是楼下2楼领居做了管道改造,堵塞后4楼5楼的水下不去,从我们房子里淋浴房的地漏里冒出来。物业也说无法一次性维修解决,只有隔一段时间叫物业来疏通一下。10月11日买家拿产证,10月12日去房子里做最后的移交,租客和买家反映漏水问题,说对他影响很大,要求降租。买家这时拒绝支付尾款,要取消交易或索赔。买家的理由是,这问题无法解决,房子他再次卖出时,必须告知下家,不然就是违约,下家肯定会因为这个原因不买或砍价,对他的损失太大。出租的话,也不可能让租客每隔一段时间等在家里,等物业来疏通,疏通很吵,并且会通出来很多污物。现在想咨询,买家的诉求合理吗?如果买家和我打官司,取消交易,或者索赔10~30w,我们的赢面有多大?买家说他已经咨询过律师。我的电话

上海-普陀区 发表于:2025-10-1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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