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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病人家属,病人61周岁,女性,乳腺癌和卵巢癌晚期,骨转移和脑转移,有乳糜样腹水,恶液质,吃不下饭,无力,行动不便,需要人帮助才可以活动。 25年7月31号发烧,在老家人民医院入院抽血超敏C反应蛋白174,血清淀粉样蛋白348,D二聚体4.08,咨询医生后续治疗,医生只表示治疗困难,其他没多说,后给予葡萄糖等营养药物支持,未有任何抗感染治疗。25年8月7号转院到更高级的医院急诊科,抽血检查降钙素原2.7,报告上显示2.7的数值表示很可能是严重脓毒症感染,医生下达病危,使用美罗培南抗生素,医生说,病人的感染根本原因大概率是基础病引发的,8月8号,医生说病人情况太危险,强烈建议家属带回老家,说是怕病人现在的情况出现问题来不及回家,所以8月8号带着病人再次回到老家人民医院,人民医院说院里没有美罗培南那么好的抗生素,但是其他抗生素也没给病人用,病人于8月9号去世。死亡证明上去世原因写的是乳腺癌。 我是病人家属,我知道病人的情况很严重,即使即时抗感染治疗或许可能大概是无用或者延长不了多久,但是老家的人民医院完全没有用过抗生素治疗,否没有抗感染治疗尝试一下,人民医院是否有责任?

目前还没封存病历,医院目前不知道我有诉讼意向,手机内保存有用药明细和检查结果报告
山东-济南 发表于:2025-11-2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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