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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我的员工骑电动三轮车不小心吧一名50岁左右老人撞倒,当时马上就把人送医院了也报警了,医生说老人有点脑出血住院了,今天病人家属要我赔偿8万人民币,这期间我已经支付了2万医药费,请问这样的赔偿合理吗?这样加起来就等于我赔偿10万元了,请问这个金额是合理的吗,我究竟要赔偿多少呢

吉林-通化 发表于:2016-04-1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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