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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人单位克扣加班费,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在签合同时应当有相互制约性的条文,比如克扣被派遣人员工资等收入时,不但全数返还,而且还要有额外赔偿,如果没有是否可以视为不合法,如果有,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有义务转交给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约定违约赔偿?

西藏-那曲 发表于:2016-05-0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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