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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是一个担保人,我一个朋友从别人那里借钱2万做生意,让我担保。但是到还款日期,一直迟迟没还,所以那个放钱的把我和我的朋友告上法院,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法院已经把我工资冻结,最后法院做出的判决是我的朋友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本金20000元,我对此负一般保证责任。请问律师:我的工资冻结到规定的数额之后,执行局是不是可以执行我的工资,把我的工资给原告?

黑龙江-双鸭山 发表于:2016-05-0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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