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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是一名七级因公残疾军人,在一家国企下的物流公司工作了20余年。最近公司为发展壮大,在外设立了分公司,于是就将我推到了环境恶劣,条件艰苦的驻外分公司。因我爱人也在所谓的大本营工作,我为了能让爱人更好的照顾我;请问律师,我有足够充分的理由要求调整调回爱人身边吗?有无法律依据?谢谢!

辽宁-朝阳 发表于:2016-07-21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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