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一家自称国家重点的一所中专学校学习3年。后来参加工作学历国家不承认。学校又给挂别的学校搞函授形式3年,说是换文凭。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合理啊?因为那样的学生太多了。。有好几百人/有的人由于工作忙放弃了。我是想问下通过法律能不能告学校?不知道法律能有什么方法解决这样的变相欺骗行为??
发表于 2016-06-19 16:19
向TA提问可以的,学校有过错的…………。
租房 交三个月租金,住了一个月。 楼下夜市太吵要求退租房东不退租金只退押金
房产纠纷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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