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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是2015年1月在宿迁市中通名仕佳园买了一套房子,今年拿钥匙时,开发商要求必须把钱交齐才行,拿钥匙后去验房,发现客厅中间地面下沉有4cm,在四周墙上有开发商测量的数据,很明显。地面有很多大裂隙,其它房间也有不同程度的下沉,当时在验房报告上就写明房间地面下沉。随后就没人理我了。我打本市投诉电话12319反映情况,后经建设局质检站,开发商协调施工方,最后施工方只同意按标准维修,而我认为施工方多次维修拖廷我装修时间,质量存在问题应该赔偿。施工方不理,说我要告就去告。请问我该如何去做?能否要求赔偿?

江苏-宿迁 发表于:2016-06-16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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