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六年前我姐在父母的安排下跟一个香港人在香港结婚登记了,但因性格不和并没有在一起,也未办理离婚手续。回大陆后,她又交了一个男朋友,并与其在大陆结婚,现已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但现在香港那个要她申请过去香港定居(香港那个还不知她已在大陆结婚了),等定居了再跟他离婚,我姐很想过去香港,但因大陆的这条婚姻,让她不知该如何是好。请问她这样的情况,可以先跟大陆这个丈夫离婚,再申请去香港的定居吗?

香港-香港 发表于:2016-04-15 12:37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香港律师为你服务

贺春林律师

刘俊国律师

丁明俊律师

骆勇生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