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你好;律师!请问一下夫妻男方因患病致二级残;八年后;女方提出离婚;且夫妻双方育有三个大小女儿;最小儿子;女方要求所有孩子判给她;且房子也判给最小儿子;男方也没有居住权;还每个月给最小儿子生活费;法律上允许离婚吗?

山西-太原 发表于:2016-06-16 16:33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太原律师为你服务

李方果律师

员恒亮律师

郝增明律师

聂晓东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