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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自行车自南向北,靠右正常行驶,被一辆自家车,开车门撞倒后,做为我县的公安人员的肇事者并没有拨打120,对我进行施救,而是在等保险公司来出现场。后去医院检查,构成左上肢、右上肢、右下肢等多处软组织损伤,没有在医院治疗,而是回家休养,是否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湖北-荆州 发表于:2016-05-06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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