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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当时签合同时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二手房过户,我先拿了部份房款,做了一人份公证。把房屋给对方居住,我现在每月还要向银行还月供,合同也签了很久了。有二个条件一:我违约陪他相应违约金,二是房屋过户,我可以配合,但是所产生的费用都要由买方承担,可对方都不接受,一直这样拖的,我还要月供吗???

山西-临汾 发表于:2016-05-26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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