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我借了一笔钱给被告,他用房子车子做抵押,一切手续合法。到了我们两人说好的期限,被告还没有还钱,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了几个月了,我没看到法院有执行,我该怎么办?
发表于 2012-10-23 14:00
向TA提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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