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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边境居民,我从边境口岸或者从边民互市贸易区内带进的物品,带了几千元的免税物品回到居住的地方,再拿去卖给别人的话,属于走私吗?还是需要办些什么手续吗?

上海-浦东新区 发表于:2012-09-0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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