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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进公司时签了一份一年的劳动合同,由于个人有事需离职,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公司也批了,但是公司工资不给,说是赔偿公司的损失,请问这样合理吗?

山东-济南 发表于:2012-12-0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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